繼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稅征收方式由從量改為從價后,煤炭資源稅征收模式也有望盡快啟動。近日,財政部政策制定的智囊團——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,煤炭資源稅征收方式從量改從價一定會提上日程。
雖然煤炭資源稅改革細則尚不明晰,但業(yè)內人士分析認為,由于煤炭使用量大,一旦改革啟動,給終端消費產(chǎn)品帶來的價格上漲空間將遠超油氣,此項改革會較為慎重,有望效法“先試點、再推廣、低稅率”的油氣資源稅改模式,在通脹形勢比較溫和時推出。
可能復制油氣資源稅模式
自11月1日開始,我國開始實施新的《資源稅暫行條例》,在石油和天然氣領域啟動從價計征資源稅。但此次改革并未涉及到煤炭,其資源稅征收方式依然為從量計征,并且一般煤炭稅率依然維持1994年的水平,為每噸0.3-5元,只有焦煤的稅率從以前的不單列改為單列,稅率為每噸8-20元。
“在上一年度新疆西部開始的資源稅改革現(xiàn)在覆蓋面有所擴大。而且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明確把焦煤存量增收納入改革方案,這樣煤炭從量改從價一定會提到議事日程。”賈康表示。
對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具體模式,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(jīng)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預計,在煤炭領域推廣資源稅改革可能會復制石油和天然氣模式,首先在一個地區(qū)試點,之后慢慢推廣。“從價計征一定會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一個方向。”他表示。
至于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后可能采用的稅率,林伯強預計,推廣初期為避免給企業(yè)和消費者帶來過多壓力,稅率設置不會太高,但為了體現(xiàn)改革價值,促進資源節(jié)約,稅率也不會太低。
“是否會和油氣一樣采用5%的稅率,還要看改革推動時的整個經(jīng)濟形勢,很難說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稅率會低于5%。”林伯強表示。
應用范圍廣 改革阻力更大
雖然專家普遍認為煤炭資源稅從量改從價是方向,但與石油和天然氣領域的改革相比,在煤炭領域推廣此項改革遇到的阻力可能會更大。
“在我國能源的使用結構中,石油和天然氣兩項能源占比只是20%左右,而煤炭卻占到將近70%。這么大的使用比例,一旦推行改革,帶來的影響肯定比油氣資源稅改革更大。”林伯強表示,由于煤炭資源稅改革將影響到更多的下游企業(yè),導致今年的資源稅改革沒有把煤炭納入,也是改革面臨的阻力之一。
與此同時,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蔡國雄指出,由于電煤價格會影響到電力供應,改革后,如何保證電力供應也是煤炭資源稅改革面臨的難題。
“現(xiàn)在電煤價格和電價并不掛鉤,如果煤炭資源稅改革后,增加了電力企業(yè)生產(chǎn)成本,而終端電價又不會隨煤炭價格上漲而上漲,由此,如何在煤炭價格上漲的背景下,保證電價不出現(xiàn)大范圍上漲,而又讓電力企業(yè)不出現(xiàn)破產(chǎn),同樣是煤炭資源稅改革需要考慮的內容。”
工業(yè)用電價格或首當其沖
“煤炭市場現(xiàn)在是賣方市場,資源稅改革后,會直接增加企業(yè)的生產(chǎn)成本,而企業(yè)首先想到的是把該部分成本轉嫁出去,由此,消費者會承擔大部分改革成本。”林伯強認為,和石油和天然氣的定價機制相比,在煤炭市場中,消費者由于直接面對煤炭價格,會成為改革成本的最大承擔者。
對到底會在多大程度上增加消費者的成本,林伯強表示:“如果煤炭資源稅改革給企業(yè)增加了5%的成本,則消費者也必然會承擔5%的成本。”
不過,蔡國雄卻指出,煤炭資源稅改革不會給居民用電價格帶來過大沖擊。“在我國用電結構中,居民用電比例只占不到10%,并且用電價格由政府補貼,不直接和電煤價格掛鉤,所以煤炭資源稅改革不會給居民用電帶來較大影響。”
蔡國雄同時表示,如果煤炭資源稅改革幅度大,導致電煤價格大幅上漲,為避免電力企業(yè)破產(chǎn),工業(yè)用電價格可能會出現(xiàn)相應調整。(丁開艷)